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意向用地者 土地坐落 拟供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容积率 项目名称 备注
1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亭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越城区陶堰街道,东至小路、南至桃花园山庄、西至玄玉山、北至玄玉山 0.2875 居住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集体使用 ≤1.5 陶堰街道亭山村文化礼堂新建工程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5396352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