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裘 玮
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绍兴市企业环境信用绩效评价挂钩贷款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探索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大气环境绩效评级直接与贷款审批、利率定价、担保条件等信贷要素挂钩,通过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撬动企业绿色转型,形成“环境信用越好、贷款越优惠”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优质环境信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融资红利。
此次落地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大气绩效评级等作为核心依据,将企业划分为“有力支持”“合理支持”“审慎支持”三类,实施精细化、差别化信贷管理。
对于环境信用评价A级、B级及大气绩效评级达到“绩效引领性”的借款企业,纳入“有力支持类”,金融机构可为其开辟授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与抵质押率,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利率优惠和费用减免;评价为C级、D级的企业纳入“合理支持类”,金融机构会合理支持其用于污染治理、节能降碳等有助于环境修复的特定融资需求,贷款额度可与整改投入、减排效果相匹配,贷款利率根据环境风险状况适度浮动;而E级企业会被纳入“审慎支持类”,原则上将限制其办理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类抵质押贷款,但对于绿色低碳转型意愿强烈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仍可支持其开展设备更新及环保改造等融资。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指引》对贷款流程和贷后管理作出明确规范。企业可通过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信用浙江”网站等官方渠道查询自身评价结果,另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其大气环境绩效评级。贷款发放后,金融机构原则上每季度至少查询一次借款企业的环境信用绩效评价等级变动情况。若企业等级下调触发利率上浮、追加担保等合同条款,企业可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或整改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特别设置了动态风险防控机制。金融机构还须对排污权抵质押贷款实施分级管理,针对有效期不足一年的富余排污权审慎支持,全厂关停产生的富余排污权则限制办理抵质押贷款,以重点防范富余排污权到期无偿收回、价值归零引发的金融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应主动对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为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环保改造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绍兴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产业优势,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