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6年工业企业活性炭更换全面提速
■ 记者 裘 玮
本报讯 5月6日,上虞活性炭再生中心(浙江虞越环保有限公司)定向向绍兴新诺包装有限公司运送了1500千克的活性炭,用于后者完成废气处理设施的更新。
作为制造业大市,我市中小微涉气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点多面广,治理设施运行水平参差不齐,日常监管难度较大。从实际运行情况看,部分企业因成本顾虑或管理疏忽,往往拖延更换周期,“只用不换、久用不换”现象较为突出。基于此,今年年初,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企业废气处理活性炭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摸排并上报工业企业废气处理活性炭情况,从制度层面规范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换炭。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73家企业纳入活性炭使用管控清单,已完成活性炭更换的企业401家。其中,上虞活性炭再生中心已签约服务企业822家,开年至今完成换炭152家。从换炭时间分布看,最近一个月通过该中心完成换炭的企业为46家,换炭节奏正逐步加快。
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吸附材料,安装在废气处理设施中,可以在极大程度上降低工业企业废气中VOCs浓度。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期,绍兴创新探索VOCs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鼓励中小微企业纳入活性炭再生中心(即“绿岛”模式)。目前,全市共有上虞和诸暨两家再生中心。“探索建立再生中心的初衷就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活性炭配送、废活性炭循环处置等一站式配套服务,降低企业自行采购并且找有资质企业处置危废的成本,最终达成减排效果。”上虞活性炭再生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通过强化活性炭全流程管理,推动企业规范使用、及时更换,将有效提升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切实降低VOCs排放浓度,助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动态更新管控清单,鼓励小微源危废收运企业和活性炭“绿岛”企业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确保废活性炭相关数据应填尽填,实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