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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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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小区治理转型 不止于改两个字

日期: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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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理论/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小区治理转型

  不止于改两个字

  朱百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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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管理”转向“服务”,不是取消管理,而是让管理回归服务的本质,让管理为全体业主的利益服务,而非为物业公司的利益服务

  近日,新版《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其中一处细微修改引人注目——“物业管理用房”统一调整为“物业服务用房”。两字之差,被业内视为释放了从“管理”转向“服务”的明确信号。与此同时,关于物业“只服务不管理”的争议也在舆论场上持续发酵。有人高呼取消“管理”二字,有人担心矫枉过正。那么,这场争论究竟该走向何方?窃认为,实践中,我们必须给出一个务实的答案。

  不可否认,现实中不少物业公司摆着“管理者”的架子,重收费、轻服务,态度生硬、透明度低,让业主怨声载道。《条例》直击这些痛点:明确物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把业主的“钱袋子”守得更牢;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要求从“可以”调整为“应当”,打破业主自治长期“真空”的僵局。这些硬招实招,正是从制度层面倒逼物业回归服务本位。

  不过,我们也须清醒认识到,从“管理”转向“服务”,绝不是把“管理”二字一删了之,更不是让物业公司变成“只管干活、不敢说话”的保姆。正如有评论者指出,小区治理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真正的答案是“权责对等”。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是“管业主”,而是管消防通道畅通、管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管违规搭建侵占公共区域、管停车环境和公共秩序。这些管理职责,保护的是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小区的长期价值。如果把这些合理合法的管理全部拿掉,守规矩的业主吃亏,乱作为的人得利,小区只会走向脏乱差和持续贬值。

  在小区治理中,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管理”,而在于管理是否依法、服务是否到位、权责是否清晰。《条例》的智慧在于,它没有陷入文字游戏的泥潭,而是在做实服务的同时,强化了规范管理。鼓励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养老、托幼、家政、文化、体育等延伸服务,把触角从“管好小区”延伸到“服务民生”,这是服务的升维;同时,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法定化组建,填补业主自治真空,让管理有主体、有规矩、有监督,这是管理的夯实。

  现实中,小区治理乱象频发,往往不是“管理”太多,而是该管的没人管、不该管的乱管,同时业主层面也存在只讲权利、不讲义务的极端心态。一些业主把“我是主人”当作无视规则的挡箭牌,随意侵占公共空间、违规搭建、拖欠物业费,却要求物业公司有求必应。这种权责失衡,才是小区矛盾的深层根源。

  因此,从“管理”转向“服务”,不是取消管理,而是让管理回归服务的本质,让管理为全体业主的利益服务,而非为物业公司的利益服务。两字之改,改的是姿态和理念,而不是功能和责任。小区治理的终极答案,不在极端的口号里,而在权责对等、各方归位的制度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