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侯 嫣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专项评价结果公布,我市再次获评优秀,实现连续五年“省优”。
“十四五”以来,绍兴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水土保持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系统治理、精准发力,水土保持工作提质增效。全市累计创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2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2个,树立起一批生态治理标杆。
聚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绍兴统筹推进小流域生态修复、坡耕地整治、水源地水土保持等重点项目,实施嵊州市长乐镇、诸暨市枫桥镇等13个生态共富小流域治理项目,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4.4平方公里,净减少水土流失面积51.04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从91.34%提升至91.95%,超额完成省定治理目标,区域水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在监管防控上,绍兴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构建全域动态监管体系,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五年累计复核水土保持遥感图斑2991个,有效遏制“未批先建”、人为水土流失等问题,源头管控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