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日期:04-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4月2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④“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绍兴市稽山路东街路段 ①
2 绍兴市平陶公路吼山连接线路口 ②③④
3 绍兴市洋江西路大善路口 ②③④
4 绍兴市中兴大道古越龙山酒厂南向北辅道 ④
5 S9苏台高速往台州方向0164KM800M ⑤
6 S9苏台高速往江苏方向0165KM550M ⑤
7 S26诸永高速温州方向0024M565M ⑥
8 S26诸永高速诸暨方向0024M960M ⑥
9 绍兴市洋江西路越西路口 ⑥⑦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