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周梦琪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批准8处烈士纪念设施为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绍兴两处烈士陵园入选,分别为上虞烈士陵园、新昌县烈士陵园。
坐落在上虞区百官街道龙山西麓的上虞烈士陵园,始建于1965年,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纪念碑高12米、宽3米、厚3米,采用汉白玉大理石建成。纪念碑两侧安放着两块革命战争场景浮雕,纪念碑后为400多平方米的生态墓地,供新迁入烈士骨灰安放。多年来,该陵园已成为当地纪念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新昌县烈士陵园位于羽林街道马鞍山,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纪念碑高17.9米,墓区安葬了299名烈士。陵园内还建了红色印记陈列馆,不仅展陈了烈士事迹、部分烈士遗物,还系统呈现了五四运动以来新昌全县军民同仇敌忾开展革命斗争的历史事件,是面向全县军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近年来,我市各地持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坚持“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有序推进零散烈士墓迁葬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的浓厚氛围。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载入英烈名录的烈士24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