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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绿化新规描绘城市新图景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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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春风送暖,绿意盈城,春日的生机与城市绿化相映成趣,既是城市最动人的底色,也是群众对宜居环境的美好向往。近日《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施行,填补了绍兴城市绿化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标志着城市绿化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为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筑牢法治根基。

  《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立足水乡禀赋,以三大突破为核心,精准发力破解城市绿地管理的堵点问题。

  在权责界定上,填补监管盲区,厘清各方责任边界。针对此前争议较大的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问题,办法作出明确界定: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封闭管理区域外的附属绿地,若实行开放共享且具备临街绿化景观功能,业主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移交申请,经审核符合移交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接收。这一规定有效破解了以往居住区绿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困境,让每一块绿地都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绿地养护工作落到实处。

  在流程规范上,办法聚焦绿化工程建设与管护的关键环节,细化绿化工程移交流程,破解建管衔接不畅的行业痛点,确保绿化建设与后期管护无缝衔接。办法要求,绿化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须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养护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接收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接收并开展常态化管护。

  在地方特色上,办法深度挖掘水乡文化内涵,明确推广乡土树种及市树市花,推动绿化建设与水乡风貌、历史文化深度融合。同时,鼓励在河道两岸、滨水区域建设绿道和滨水公园,种植水生植物,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生态廊道,让群众能够沿着河道漫步赏绿,感受水乡春日的独特韵味。

  “我们绍兴是水乡,最期待的就是能沿着河道多修一些绿道,种上好看又好养的水生植物。”绍兴市民陈女士的期盼正是《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发力方向。为激发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热情,办法明确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资、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投身城市绿化建设与管护工作,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依法享有相应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同时,办法列出了禁止行为清单,严禁依树搭建、绿地内挖土取石等破坏绿化的行为。办法以刚性约束守护城市每一寸绿意,让水乡始终保持“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生态风貌。(2026年3月3日 《中国建设报》 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