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科峰
诸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变“坐等调解”为“上门调解”,开出“流动调解车”,到当事人身边去调解矛盾,有效提升了化解效率和满意度。2025年,“流动调解”机制累计调解纠纷773起,其中线下调解140余次,满意率达98.5%。(2月25日《绍兴日报》)
交通运输领域的矛盾调解,不像邻里纠纷或家长里短,具有突发性与发生地的不确定性,如果一味坐在调解室里等矛盾上门,调解的效率与服务的质量必然打了折扣。诸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等”转变为“找”,找到矛盾现场,送上专业调解,让矛盾化解在现场,让群众的调解需求实现“零距离”终结。与传统调解室“坐等群众上门”的被动模式相比,“流动调解车”打破了空间局限,矛盾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既避免了群众的奔波之苦,更消除了矛盾转移升级的可能。这种“上门服务、就地化解”的矛调创新,就是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具体实践,体现了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破解难题的担当精神,让矛盾化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调解跟着矛盾走,从“单点作战”到“流动作战”,看似一种调解形式的转变,其实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应用。60多年来,“枫桥经验”的核心始终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流动调解车正是“就地解决矛盾”的与时俱进与生动诠释,通过主动出击,改变被动响应,将调解阵地前移,实现矛盾化解在源头的目标,从而推动基层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
“枫桥经验”要根深叶茂不仅要深扎根,更要“有营养”,因此,让矛盾调解工作动起来是基础,活起来才是关键。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矛盾越来越多元,群众对矛盾调解的需求也在变化,唯有不断推出贴近群众的调解创新举措,才能让“枫桥经验”更加灵活高效。所以,流动调解车只是形式创新之一,我们还可以探索更多接地气的创新路径,让矛盾化解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矛盾无琐事。“流动调解车”的车轮不仅承载着为民解忧的期望,更承载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的初衷。打破壁垒,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只有调解力量动起来、沉下去,调解服务才能活起来、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