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日期:02-1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3月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④“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⑩“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中兴大道古越龙山酒厂南向北辅道 ①
2 解放南路大明路路口 ①
3 人民东路独树路路口 ②③④⑤
4 人民东路东湖路路口 ②③④⑤
5 城南大道山阴路口 ②③④⑤
6 胜利东路五泄路路口 ②③④⑤
7 绿云中路耶溪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8 致远大道中段滨海新城南高速口 ②③④⑤⑥⑦
9 致远大道中段建镇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0 展望大道中段九一线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1 展望大道中段越兴大道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2 展望大道中段环城东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3 展望大道中段通港大道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4 展望大道中段新城大道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5 展望大道中段友谊线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6 展望大道中段越东北路口 ②③④⑤⑥⑦
17 东光路凤江路路段 ⑧
18 山阴路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路段 ⑧
19 S9苏台高速往台州方向0166KM202M ⑨
20 致远大道中段常台高速东(郑家埭村) 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