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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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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23项业务工作在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43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7个集体和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工作成效获新华社、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50余次。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更高水平平安绍兴建设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扛牢惩治犯罪、保障善治、维护稳定的检察职责,协力夯实高水平安全根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732人,提起公诉7739人,同比分别下降5.9%和6.5%。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5人。依法从严从重办理袁某裕持斧砍杀两人、刘某抢劫杀人后纵火焚烧现场等极端恶性案件。对案发超过二十年已过法定追诉时效的冯某入室抢劫杀人、张某等人持械抢劫致死案,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73人。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不批捕333人、不起诉2087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6%,有效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强化网络犯罪惩治,起诉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291人,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钱某等人利用网络交友平台,招募女主播以恋爱为由诱使网民充值打赏2800余万元,涉嫌诈骗犯罪,越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继续深挖彻查,监督追加立案93人,精准有力惩罚犯罪。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金三角”等跨境电诈犯罪,起诉349人。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下游关联犯罪192人。聚焦“AI滥用”“数据爬取”等乱象,起诉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利用网络技术犯罪65人。谢某等人非法购买人脸照片等个人信息,利用AI换脸技术破解平台认证,抢购名酒牟利,上虞检察院在刑事追诉的同时,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部分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充分履行反腐败职责。自觉融入清廉绍兴建设,健全监检衔接工作机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1人,其中厅级2人、县处级4人、乡科级7人。依法起诉浙江省机电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廉某涉嫌贪污、受贿罪,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某东涉嫌贪污、受贿罪等重大案件。协同深化金融、基建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整治,起诉23人。参与殡葬领域腐败专项整治,起诉殡葬行业项目承接、费用收取等关键岗位人员职务犯罪6人。依法稳慎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4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2689件信访件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通过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107件。积极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参与刑事和解、民事调解等工作。强化基层检察室办案职能,办理各类案件1129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37份,落实以案促治。

  二、丰富检察供给,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融入大局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确保检察履职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59人。严肃办理企业高管、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内部贪腐犯罪,起诉83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严惩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公平竞争犯罪,起诉419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的规定,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挂案”25件、解除违法“查扣冻”涉企财产580余万元,帮助40家企业修复信用。某企业员工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被外省公安错误认定为刑案赃款并立案上网追逃,上虞检察院及时启动违规异地执法监督程序,商请当地检察院监督撤案终止追逃,切实维护本地企业合法权益。

  有力护航创新驱动发展。牢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78人。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机制,支持引导权利人提起6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促成19起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达成民事赔偿调解,有效降低维权成本。聚焦地理标志、老字号品牌等特色产业,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保护,办理涉黄酒、纺织、技术信息等领域知识产权案件13件。曾某伟等人虚构花型版权在境外对柯桥多家跨境电商提起恶意诉讼,柯桥检察院履职发现后监督纠正,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有力维护跨境贸易秩序。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同开展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14人。加大对民间投融资、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惩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74人。妥善办理涉案金额59亿元的“和合系”、30亿元的“海银财富”等重大敏感案件。起诉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犯罪4人,维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金融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执法司法联动,协同公安、法院完善资金追缴、刑民衔接等财产处置机制,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600余万元。

  扎实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监督行动,办理公益诉讼121件。浙东运河绍兴段部分河道被违章建筑占用,影响生态环境和通航安全,越城检察院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责令违法当事人清理,恢复水域原状,持续守护运河生态底色。坚持共建共治,与水利、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进钱塘江流域绍兴段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督促清理污染水域2.8万平方米、固体废物600余吨,共解跨流域治理难题。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8人。王某等人在某水库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损毁林地,新昌检察院在起诉追责的同时,依法督促被告人以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三、做实检察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3811人。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破坏电力设备等犯罪18人。部署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消防隐患等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点位180余处,防患于未“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41人。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食药安全问题,办理公益诉讼33件。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追索赔偿319万元。针对网络餐饮后厨卫生不达标、团购配送储存不规范等情况,嵊州、新昌等地检察院履职发现后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深入排查,推动整改问题1410项、下架商户669家,让外卖食品更卫生健康。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96人。依法督促医疗机构在诊疗系统中嵌入“强制报告智能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线索35件。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严肃处理,起诉172人;对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的严管厚爱,附条件不起诉53人。牵头构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工作体系,试点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行动”,办理全省首例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笑气”行政公益诉讼案、首例校园“表白墙”散布不良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150余场,《打破“牢笼”不做校园欺凌的“黑羊”》等4门法治课程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浙里花开·朝花”未检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为劳动者纾困解难,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7人,支持劳动者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46件,帮助追索欠薪110余万元。针对在建工程存在工伤保险“漏保”问题,诸暨检察院履职发现后,依法督促7个建设工程项目方为3000余名工人补缴工伤保险。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强迫卖淫、家暴等严重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犯罪202人。针对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不规范问题,柯桥、上虞两地检察院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对70余个母婴室整改完善。加强对诉讼能力较弱、维权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3件,帮其平等参加诉讼,避免“形式平等”但“实质不公”。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121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

  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持续助推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等问题,监督立案250件、监督撤案18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27人、不起诉128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20人、追加起诉55人,其中4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9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督促收监执行10人、履行财产刑280余万元。服刑人员揭某仙串通鉴定医生伪造病历骗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诸暨检察院审查发现后监督纠正并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1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0件,法院已改判44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20件案件,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依法纠正16件“假官司”。某房地产公司与员工虚构房屋交易骗取银行贷款,后为收回房产重新出售又骗取60份解除购房合同的民事调解书,上虞检察院履职发现后监督纠正,并推动涉案银行完善风控机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81件,采纳率99.6%。部署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3件,督促执行到位1550余万元,与法院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2025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座谈会在嵊州召开,绍兴、嵊州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攻坚行动,受理案件54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3件,采纳率100%。深化行刑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138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101人,杜绝当罚不罚。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6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竺某因征地补偿行政争议信访多年,市检察院协同属地政府通过救助、帮扶等多元手段合力化解,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打造“稽山鉴水·公益检察”工作品牌,入选省人大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案例。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234件。强化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5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7%。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有效纠正和制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维护法治尊严。深化落实“公益检察·越监督”等协同监督机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案件46件。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加强越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建议,嵊州检察院通过履职推动越剧诞生地、名人故居等9处重点文物修缮,工作成效获央视专题报道。

  着力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部署开展“检察智能化建设年”活动,探索“素能先行、模块适配、渐进融合”新路径,全力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发展跃升,工作成效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扎实推进最高检交办的刑事裁判文书、刑事案件评查等五项智能化建设试点任务,其中两项已获最高检推广应用、四项已获省检察院推广应用,工作成效向最高检党组演示汇报。率先研发检察智能化建设测评体系,并协助最高检构建全国性测评机制。2025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及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在绍兴召开,绍兴、诸暨检察院作经验交流。

  五、深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践行“六干争先”要求,加强政治能力培养、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以高质效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政治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8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配套规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8次。大力推进“文化育检”活动,“稽山鉴水·公益检察”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并受邀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八大行动”,坚决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筑牢作风建设堤坝。积极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政治督察等工作,自觉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严格规范检察权公正行使。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制度防线。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部署“淬炼素能,先锋领跑”等专项活动,开展办案研讨、听庭评议、业务竞赛等16项“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精准培训”,组织各类教育培训1322人次。9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49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完善专业化办案履职机制,各基层检察院均组建知识产权检察、行政检察办公室以及检察侦查小组,强化专业办案能力建设。深化检校合作,与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共建合作机制,举办实务讲座、检察沙龙等活动,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运用深度融合。14个重点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17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奖项、25篇获省级奖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个监督”重要指示,也要坚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制约。这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1件,变“良言”为“良策”。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主动走访市律协听取意见,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具体要求。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公开听证8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52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案例讲述会等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检察事业的稳步向前,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和市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对标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实难点、重点、亮点“三张清单”,为我市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优化融入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机制,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动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促进党建。

  二是深度融入平安绍兴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网络、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助推构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落实落细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持续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检察室建设,着力构建“枫和检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新模式。协同整治重点领域腐败,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三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四梁八柱”部署,强化检察服务保障。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协同健全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精准精细做好涉企检察服务。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助推打造生态秀美、人文魅力之城。

  四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重要要求,深度融入全市执法大监督体系,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建设。持续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抓好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联动各方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持续推进人才强检,优化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培训培养机制,提升干警落实“三个善于”的能力水平。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扎实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持续为监督赋能、为办案增效。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六干争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基本建成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实践新图景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