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裘 玮 见习记者 章鸿昱
本报讯 近日,嵊州市惠富贸易有限公司主动提前报废一辆国四重型运输车,并新购入一辆新能源货车用于运输大宗建筑材料,依规申请了总计13万元的奖补资金。“政策补贴降低了我们的车辆更新成本,新能源车在日常运营中的能耗和维护费用也更低,长远来看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很显著。”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25年底《绍兴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全市货车“退旧换新”热情持续高涨。截至今年1月26日,已发放奖励374.1万元,资金使用进度达35.3%,政策拉动效应显著。
根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车主若仅提前报废车辆,可获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淘汰奖励;若报废后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新车,还可额外享受3.5万元至9.5万元的新能源替代奖励,单车最高补贴可达14万元。“真金白银”的激励,有效降低了车主和企业的更新成本,激发了市场主体积极性。据悉,在已通过审核的提前淘汰车辆中,更新为新能源货车的占比达62.8%。
新能源货车加速替代的同时,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目前,我市已在集亚物流等点位建成大功率充电桩,可进一步满足货运车辆的快速补能需求。同时,东方汽车城、嵊州高速口等处的充电站正在加紧建设中,于越快速路南侧等多个点位已进入规划布局阶段,将逐步形成覆盖物流枢纽、交通干道和城市节点的充电网络,为新能源货车的规模化运营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四重型货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在本地大气污染中的占比已超过40%。我市通过“财政引导+市场驱动”的方式,不仅瞄准了当前移动源污染治理的突出短板,更致力于长远推动货运行业向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升级,从整体上推动环境高水平治理与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