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人民政府:
经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冯立中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蒋国梁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余立文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胡淼华同志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