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吴军
阳光漫过窗台时,那封信便静静地卧在我的书桌上了。
素白的信封,右下角落着朋友的名字,是钢笔写的,墨色微微晕开,像一朵淡青色的花。我拿起这封信,手指触到纸张特有的、微微粗糙的厚实,心里那层被日常琐事磨出的茧,便仿佛被这触感轻轻揭去了一角。我并不急于拆开这封信,只是轻轻地拿着,感受着它的重量——其实很轻,却又很沉,沉的是千里之外那份将心意付诸笔墨、付诸邮路的牵挂和思念。
拆信时,有一种仪式般的郑重,我用小刀沿着信的封口细细裁开,避免伤及里面的信笺。抽出的信笺,通常是素朴的,带着纸浆原本的米白。我的目光落上去的刹那,心便温暖了起来。信笺上的字迹是熟悉的,却又每次都有着些微的不同:也许这一行写得急些,笔画飞扬;也许那一句思量得久,墨迹便浓些,力透纸背。读着手写的书信,我仿佛能看见朋友写这封信时伏案挥笔的模样:时而凝神,时而微笑,窗外也许有雨,也许有风,而他此刻的世界里,只有这封信,和另一头读信的我。
这便是我所珍爱的、手写书信的时光了。手写书信和电脑或手机上即时而零碎的消息全然不同,它是经过沉淀的,那些瞬时的情绪,那些匆忙的念头,在提笔写信的那一刻,已被筛选过了,留下来的,往往是更深沉、更值得交付的内容。写信的人,在字斟句酌间,重新梳理了自己的心绪,而读信的人,也在逐字逐句的阅读中,被引入一种缓慢而专注的节奏里。古人说“见信如晤”,真的是再贴切不过了。看着信笺上那或遒劲或清秀的字迹,看着某处不经意的涂改或停顿,友人的气息、情态,甚至书写时周遭的氛围,便都从字里行间袅袅升腾,宛在眼前,那是任何标准字体都无法传递的温度与生命印记。
记得那时离家求学,母亲不识字,便托邻居家的学生代笔给我写信。信总是写在一种廉价的格子信纸上,内容无非是“天冷加衣,吃饱饭,用功读书”。可是,在信的末尾,必有一行歪歪扭扭、却用力极深的字:“娘想你。”那是她自己拿着笔,照着样子,一笔一画“画”上去的。那三个字,比前面所有的叮嘱都更直抵我心。后来我才知道,为“画”好这几个字,母亲要练习许多遍。那薄薄的信纸,因为有了这一行笨拙的笔迹,变得有千钧之重。手写书信里那种情感的重量与热度,是后来电话里多少句叮咛都无法替代的。
我自己也爱写信,铺开一张顺手的纸,选一支出水匀称的笔。落笔前,总是要对着一盏灯,或窗外的夜色,静静地将纷乱的思绪理一理。写什么,不写什么,字句如何排列,都需用心。写快了,字会潦草,写慢了,情意又恐滞涩。这写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情感的凝练与沉淀。我会想起彼此的过往,揣测对方的近况,祝福他未来的路途。墨水流淌在信纸上,沙沙作响,像是春蚕食叶,也像是细雨润土。写罢,封缄,贴上邮票,投入邮筒那“咚”的一声轻响,仿佛完成了一次郑重其事的托付,心里是满满的安然。
这样的交流方式,在古人那里,是寻常,也是风雅。杜甫写下“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诗句,那在战乱中辗转送达的片纸,承载的是生命与亲情无价的重量。晏几道吟咏“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的词句,情到浓时,连信笺的颜色都仿佛为之黯然,这是何等深情的寄托。尺素、锦书、彩笺,这些美丽的词,都与那手写书信紧密相连,写信的人用笔墨在方寸之间,构建了一个超越时空的、无比纯粹的情感宇宙。
如今,我们被即时通信的海洋包围着,手机上的秒回成了常态,表情包代替了真实的表情,虽然便捷至极,却也常让人觉得轻飘,仿佛话刚出口,就散在了虚空里。而一封手写的书信,却像一枚沉入湖心的石子,它的涟漪,会一圈一圈,荡漾很久很久。书信需要等待,而等待本身,就让情感的发酵有了时间,书信无法撤回,落笔便成诺言,因而显得尤为真诚。
我小心地将自己读过的那些手写的书信折好,放回信封,那些信安静地躺在抽屉里,与另外几封信放在一起,它们不说话,却仿佛是一个个小小的、温暖的驿站,在某个觉得喧嚣或清冷的日子里,我会重新取出它们,展开,细读。信纸或许已微微泛黄,墨香或许已经淡去,可是,那份经由亲手书写而凝固下来的时光与情意,却始终鲜活,依旧能隔着漫长的岁月,轻轻地对我说一声:
“见信如晤,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