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公安破获特大电子烟非法经营案
日期:12-27
警方查获的电子烟堆在一起,煞为壮观。受访者供图
■ 记者 陈烁
近日,越城公安分局组织精干力量,跨越广东、福建等多省,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非法经营电子烟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获电子烟弹4万余枚,初步查证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
一条线索,牵出跨省销售网络
此前,越城公安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有人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电子烟及烟弹。线索虽小,但侦查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背后可能隐藏着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分局治安(环食药)大队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经前期侦查,办案人员逐步掌握这个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与运作模式。该团伙通过网络渠道,向全国29个省份批发零售各类品牌电子烟,形成跨省销售网络。
在摸清团伙结构和人员分工后,越城公安锁定以谢某、胡某、刘某为核心的团伙,并查明其在深圳设有中转仓库,用于存储和发货。该团伙从境外通过夹带、虚报等方式走私电子烟及烟弹入境,再经货车运至仓库,后借助快递销往各地。
“他们的销售主要通过社交平台和电商渠道进行,客户遍布全国各地,交易隐蔽,物流分散,给侦查带来了很大难度。”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其生产、批发、零售均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任何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均涉嫌非法经营。
在彻底摸清该团伙的组织结构、作案手法、仓储窝点及活动规律后,收网时机已然成熟。越城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联合海关缉私部门,抽调55名警力,组成多个行动小组,分赴广东、福建等地同步展开收网行动。通过连续数日蹲守摸排,最终成功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电子烟弹价值300余万元。经查,该团伙已销售电子烟弹超过1万枚,累计销售额达3000余万元。
普法警示:电子烟并非“安全时尚”
本案中查获的电子烟,外观时尚,口味多样,极具迷惑性。越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从普法角度,深入剖析了此类犯罪的危害。“国家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实施严格的专卖管理,旨在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家税收。这种无证非法销售行为,冲击合法市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必须严厉打击。”
走私入境的电子烟弹,产品成分安全成疑。据介绍,国内允许销售的电子烟,其成分、含量都有明确的国家标准。而这些走私入境的产品完全脱离了监管,安全性毫无保障,“许多境外流行的电子烟,其烟弹成分复杂,可能含有更高浓度的尼古丁,甚至添加各种香料、雾化剂,有些成分具有成瘾性或致幻性。从外观根本无法判断烟弹里到底是什么。”
类似案件可能成为其他违法活动的“掩护”。“该团伙销售网络庞大,单月寄递包裹可达2000件,资金流水巨大。不排除有不法分子利用此类高利润、隐蔽性强的渠道,从事洗钱或夹带运输其他违禁物品的可能性。虽然此次暂未发现此类证据,但风险确实存在。”
越城公安提醒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不要盲目追逐所谓的“进口潮流”。许多在境外轻易可得的电子烟,在我国属于非法产品。吸食成分不明的电子烟,不仅危害健康,购买行为本身也可能在不知情中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走私普通货物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越城公安表示,将持续保持对各类涉烟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国家烟草专卖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