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晓宏
本报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日前,越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
根据政策,以下区域属于全区禁放区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等12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以及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
除了以上确定的区域范围,其他重点区域同样属于“禁放区”,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车站和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越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人士说,此次“禁放区”政策延续了2024年12月发布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从范围看,仅富盛镇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这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放区”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也不应从网上销售和购买烟花爆竹,他们会联合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
不过,考虑到春节喜庆氛围,春节期间将会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但也只允许在“禁放区”外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