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裘 玮
本报讯 记者从12月12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定的《绍兴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启动实施,鼓励相关车主尽快“退旧换新”。
今年以来,绍兴将“三优化一提升”作为高水平生态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其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是关键一环。为此,我市持续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通过路检路查、黑烟抓拍、AI预警等智慧监管手段提升效能,并率先在全省试点将重型车“三不两改”问题纳入车检否决项。
然而,当前国四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仍普遍存在车龄长、性能老化、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对我市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已超过40%,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突出短板。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引导此类高排放车辆有序退出,一体推进环境治理、民生保障与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奖励针对2025年8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车主可选择两种路径:一是仅将旧车提前报废,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时间,可获得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提前淘汰奖励”;二是淘汰旧车后,购置全新的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在淘汰奖励基础上,还能额外获得3.5万元至9.5万元的“新能源替代奖励”。这意味着,选择“油换电”或“油换氢”的车主,单车最高可获得总计14万元的补贴。
此外,政策还明确排除了部分情形。例如,车辆距强制报废期不足一年的,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的,或本身属于“两新”政策补贴范围的,亦或新购车辆为插电混动等其他类型燃料车的,等等,均无法享受奖励。
申请窗口期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奖励资金总额有限,全市计划补助280辆车,若额度提前用尽,受理将提前截止。目前,全市共设有7个受理点,覆盖越城、柯桥、上虞、诸暨、嵊州、新昌及滨海新区。市商务局也同步公布了全市11家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多数提供上门取车服务,方便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推动货运行业新能源化不仅是改善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政策的出台,以“真金白银”降低车主和企业更新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同时激发绿色货运市场活力,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