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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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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以法护河启新篇

日期: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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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侯 嫣 通讯员 孟宇婕

  本报讯 近日,我市针对曹娥江制定的专项政府规章——《绍兴市曹娥江流域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涵盖19条内容的规章,填补了绍兴单一流域系统治理的制度空白,标志着曹娥江保护治理从“经验治理”迈入“依法治理”新阶段。

  曹娥江作为钱塘江最大支流,流域覆盖绍兴5个区、县(市),面积达6080平方公里。经过多年治理,我市通过“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建设等专项行动,实现流域省控及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100%。但随着治理向纵深推进,跨区域协同监管不畅、水利工程保护边界模糊等深层次问题凸显,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对治理痛点的精准回应,也是我市以法治形式固化流域治理经验的重要实践。

  《规定》在内容上突出多个方面的治理亮点。在流域管理体制方面,明确建立由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相关部门协同履职、乡镇(街道)属地负责的流域治理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在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中的平台作用。

  在强化水利工程全周期管理方面,鼓励水利工程开展不动产登记,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界桩和公告牌的设置,补充过鱼设施(为帮助鱼类通过拦河闸坝而建造的结构物或机械装置)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水闸上下游管理范围内停泊船只、捕鱼、游泳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水资源保障上,《规定》要求实施水量统筹调度。由流域管理机构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明确取水、下泄流量及水质控制指标,经批准后由相关区、县(市)严格执行,实现水资源的科学配置与统一调度。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规定》明确通过在干支流两岸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含氮、磷等)污染物入河,系统提升曹娥江水体质量与水环境承载力。为构建共治格局,《规定》明确推动多元共治,强调宣传教育与社会力量在流域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并引导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监督功能,着力构建政府、社会与公众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这是绍兴首次以规章的形式明确曹娥江保护的权责与目标。”市曹娥江流域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法规宣传培训,完善配套制度,深化跨部门协同执法,持续推进生态修复,让曹娥江成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