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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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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依法保护名人文化资源是“名士之乡”的必修课

日期: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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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知行       上一篇    下一篇

  依法保护名人文化资源是“名士之乡”的必修课

  ■ 苏小坡

  11月1日起,《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对地域内全范畴名人文化资源进行立法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对于促进名人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鉴湖越台名士乡,绍兴名人之多在全国城市中独领风骚。目前已出版的综合志书中收录绍兴名人传略2333条,自隋唐至清末的绍兴籍进士有2238名,绍兴籍两院院士有83人,王羲之、王阳明、徐渭、秋瑾、鲁迅等“巨星”更是熠熠生辉。绍兴的名人文化资源已成为城市文化的鲜明标识,成为城市发展的软实力。而《条例》的出台施行,从立法高度为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划定清晰界线,同时对如何高质量发展名人文化产业提供正确的引导。

  随着文旅产业的蓬勃发展,“吃名人饭”的队伍不断壮大。然而,一些地方对名人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显得有些随意:有的过度商业化开发名人故居,有的随意篡改名人名言制作低俗文创产品,有的在宣传中虚构名人故事误导公众对历史的认知,这些乱象不仅损害了名人形象,更使名人文化资源面临被曲解被异化的风险。此次绍兴立法“保护名人”,通过明确保护范围、规范利用方式,为名人文化资源筑起了“防火墙”,既保障了历史文脉的传承,也为产业发展划定了“安全区”,让名人文化资源在保护中实现可持续利用,在利用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当然,立法保护名人文化资源,并不意味着名人成了碰不得的“蛋糕”。此次立法明确界定“名人文化资源”的范围,强调保护其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恰恰说明立法本意不是“名人碰不得”,而是严禁“碰瓷名人”,坚决制止触碰法律红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让活化利用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确保名人文化的精神内核不被消解。

  立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让“吃名人饭”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还须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多维度的宣传、指导,推动《条例》落地见效。首先,要强化宣传普及,让公众知法懂法。可以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在名人景区设置法治宣传牌等方式,让“保护有法、利用依规”的理念深入人心,避免因不知法而触碰红线。其次,要加强专业指导,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有关部门可成立指导团队,为文创、旅游等产业提供专业咨询,帮助其在产品设计、活动策划中把握法律边界,让名人文化资源利用既不越法律底线,又能释放最大价值。

  名人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精神财富,立法保护名人文化资源是“名士之乡”守护城市文脉的创新实践和文化自觉。唯有以法治划定保护与利用的界线,在规范中求创新,在传承中谋发展,才能让千年文脉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也为全国名人文化资源保护提供绍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