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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用公益诉讼填补文物监管空白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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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5版:理论/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樊高扬

  【事】近日,越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湖避塘(以下简称“避塘”),对避塘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原本随处可见的垃圾已消失不见,警示牌、应急救生设备等妥当安置,避塘静静展现着江南水乡的诗意和安宁。(9月4日今日越城App)

  【评】避塘,既承载着千年水利智慧的文物,也是当下走红的文旅地标。当历史遗存遇上现代流量,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往往随之凸显,越城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湖避塘的实践,为破解“网红文物”保护难题提供了生动样本。

  文物的特殊性,在于其不可再生性与公共属性的叠加。避塘从明代存续至今,不仅是物质层面的水利设施,更沉淀着绍兴古城的历史记忆,属于公众文化财富。当游客激增带来垃圾遍地、设施老化,当非法载客等安全隐患威胁文物本体与游客安全时,单纯依靠属地镇街的零散管理,难以应对跨部门、多维度的保护需求。此时,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职能填补了文物保护中的监管空白。它既不是简单的“执法者”,也不是单纯的“监督者”,而是搭建起协同治理的桥梁,将人大代表建议、专家意见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主管部门、镇街、公安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让文物保护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

  这种协同治理的价值,更在于它跳出了传统的“破”与“立”的二元思维。当下国内不少网红文物景点,或是因过度开发导致风貌受损,或是因管理缺位沦为“安全盲区”,而避塘的整治路径给出了第三种答案:既不割裂文物的历史价值与当代功能,也不忽视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从制定规范化管理方案,到驻点巡查与联合执法并行;从增设救生设备、警示牌,到开展安全宣传与文明引导,每一项举措都瞄准“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核心目标。这意味着文物保护不再是被动的“修修补补”,而是主动构建“保护—管理—利用”的完整链条,让避塘既能保持江南水乡的诗意,又能安全“招待十六方”。

  更深层面来看,检察力量守护避塘,本质上是对“文物保护无小事”理念的践行。每一处文物都是历史的“活化石”,其保护状况不仅关乎文化传承,更关乎公共利益。当检察机关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当多部门协同形成常态化保护机制,这种模式便不再局限于某一处避塘,而是为更多面临相似困境的文物提供了可借鉴的保护路径。毕竟,守护文物不是一时的“整治行动”,而是长期的“责任担当”。唯有让专业力量介入,让协同机制落地,让保护意识扎根,才能让每一处历史遗存都能跨越时光,继续讲述属于城市的文化故事。

  湖避塘的变化,是文物保护与现代治理理念结合的缩影。让历史文脉在精心呵护中延续,让文化遗产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