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严家潭、花园新村房屋资产收回公告
日期:09-08
我司系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花园新村西区2幢405室(房产房产证编号: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42号)、严家潭10幢302室(房产证编号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4704号)房产的所有权人。遵照我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司将收回该房屋,现正式公告如下:
一、房屋权属声明
我司系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明文件齐全,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二、腾退要求
房屋占用人、使用人应于2025年10月1日前自行腾退,并将房屋钥匙交还我司。
三、法律后果
逾期未搬离,我司将通过强制开锁方式对该房屋予以腾空,房屋内物品暂由我司保管,房屋占用人、使用人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联系我司领取;2025年12月31日前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房屋内物品,我司将视情况处置。
四、联系方式
占用人、使用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157588860
0575-8110526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