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国雷、蒋波青:
你(户)涉嫌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造房屋的违法行为,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后已于2024年9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办罚决字〔2024〕第000004号)。因你(户)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户)自本催告书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如有异议的,请你(户)在本催告书公告次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催告人: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