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激活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动能
日期:08-24
以改革创新激活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动能
■ 赵海丽
产城人文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具有原创性、突破性的集成改革,是当前也是未来绍兴改革发展的主题主线。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系统研究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再深化的思路举措,审议通过《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提出要以创新引领产城人文融合发展,让创新成为共富示范市建设的鲜明标识,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中展现绍兴担当。在这新一轮的改革创新中,我们要深入思考好、把握好三个重要原则问题,以更大魄力去深化改革,以更强定力去谋划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再深化,以改革创新推动绍兴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富示范市建设。
一、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基本改革原则
改革必须有方向、有原则。守正创新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守正和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守正才能保证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持续创新才能更好地守正。因此,绍兴既要坚守优势产业基础、城市发展特色、历史文化传统等基本内容,也要在新时代背景下,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朝着产业发展新业态、城市空间新形态、人口发展新生态、文化发展新活态的方向进行改革创新,激活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核心发展动能。
二、始终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原则
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紧迫要求,也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的重要保证。改革具有突破性和战略性,法律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努力平衡好两者关系,才能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稳步前进。一方面,绍兴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处理好破旧立新的关系,在制度建设中突出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另一方面,要在法律的引领、规范下推进改革,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进而保障改革成果。例如,在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时,绍兴探索形成了企业人才职称评定等改革经验做法,并全省首创性制定出台《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为后续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也有利于更好地破解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下、用得好等问题。
三、始终坚持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推进改革原则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改革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其法则事倍功半。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再深化,既需要改革创新的胆识,更需要有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推进。
一是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顶层设计对基层探索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但其科学合理性必须立足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因此,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基础上,要尊重和鼓励基层首创,及时总结提炼在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从而为顶层设计提供实践经验和创新思路。例如,积极开展产城人文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鼓励各片区、镇(街)、村(社)等因地制宜探索融合新模式。
二是协调好单个突破与整体协同的战略布局。产城人文四方面工作既涵盖全局又分工侧重。单个突破需要在产、城、人、文四者中某一关键领域或项目上,集中资源和力量实现重点突破;整体协同则要体现多跨集成、全局成势。因此,以全局观念协调两者,才能真正促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深度融合。例如在产业发展领域,要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集成改革综合试验区作用,改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条件,及时总结“产业导师”“科技副总”等改革经验,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驱动的优势互补。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公共服务,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则能在资源配置中起到更灵活高效的基础作用。因此,以系统思维推动政府和市场主体在城市更新、人才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进行分类投资和运营,实现政府与市场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进而合力推动绍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 绍兴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