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越城区府山街道新河弄173号直管公房,承租面积34.43平方米,原承租人孙丽娟已亡故,关于该公房续租事宜,需征询第二代子女意见,现登报公告十五天,如有相关情况的请及时向府山街道阳明二期征收指挥部联系,联系人:朱浩杰,联系电话:0575-88013099。
越城区府山街道征收指挥部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