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07-10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受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拟于近期召开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2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具体报名事项由市消保委在《绍兴日报》另行公告。
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席有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数4名以内,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会记者席有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记者可在2025年8月10日前与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报名,并提供有效记者证。
五、听证事项联系方式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5-85732302,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75-88269926,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
特此公告。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