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周梦琪
本报讯 近日,我市一家公证处通过“执前督促+自行拍卖”的自行处置模式,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成功处置了债务人在越城区的两处房产,推动当事人在执前盘活资产,主动履行债务,有效化解了金融纠纷。
债务清偿如果处置不当,很容易引发纠纷。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由于自行处置时容易受到干扰,截至目前,成功率并不高。
今年以来,我市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创新引入公证机构,对自行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促使当事人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
“‘执前督促+自行拍卖’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在双方当事人均有意向处置财产以清偿债务,且该财产具备处置条件的情况下,经人民法院执行督促程序核实并同意,在执前启动对财产先行拍卖处置并清偿债务的工作机制。”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相对于以往动辄6至12个月的传统司法处置流程,该自主处置模式大大缩短了资产变现周期,还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