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实控人李东彦及相关人员:
2021年12月22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03破申96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东亚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依法指定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浙江东亚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告通知你方应在收到或知悉本公告通知书后,即时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和本管理人提交东亚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账册凭证、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以及所有印章、文书等资料。如你方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故意隐匿、转移东亚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则本管理人将依法追究你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相应法院通知书。
管理人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615858246
浙江东亚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