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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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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持续推进排污权跨区域交易

日期: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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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融杭联甬接沪       上一篇    下一篇

  2.5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成交金额12986.3元——

  近日,飞索电磁线(上海)有限公司出让,由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两家公司做成了一笔买卖。交易内容不是普通商品,而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

  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4个试点区域先行先试,这笔交易是第二批排污权跨区域交易。2024年6月,首批长三角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签约,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排污权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当时是破天荒。

  如今,第二批长三角排污权跨区域交易落地,这对于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自主交易

  在前期摸排中,上海青浦和浙江嘉善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发现,飞索电磁线(上海)有限公司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刚好能“接上头”,一方能够出售,一方有意愿买入接手。

  2025年5月底,嘉兴市挥发性有机物竞价出让的基础价格为6000元/吨·年。以此为参考,两家企业协商价格,最终2.5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以12986.3元成交。相较于直接购买政府出让储备量,嘉善企业可以省下几千元。

  在浙江,企业若要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在项目环评审批前,首先便得购买排污权指标,买多少,才能排多少,到期再续费——可以直接购买政府出让的储备量,也可向其他有富余指标的企业购买。作为一项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一只无形的手,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倒逼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主动减少排污。

  “我们牵线搭桥,鼓励企业,促成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峰介绍,此次跨区域交易中,基于实际需求,双方匹配意愿和购买数量,企业自发达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转让意向,依托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通过自主协商、平等议价,成功完成了从意向对接、合同签署到资金交付的全流程跨区域交易。

  这种企业间自发、自主的跨省域交易探索,为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区域性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

  跨区域的先行先试

  早在2022年,三省一市就有意在建设统一环境要素交易平台上探索突破,并逐步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定期专班会商。

  目前,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上的进度不一,办法各异。比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是和水环境相关的指标,不处在同一流域的地区难以交易;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大气环境相关,各地政策不同、价格差异过大,贸然打通交易平台,可能会扰乱原有的市场秩序。

  但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需求天然存在。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召集几家生态环境部门开会,各地都提到,要渐渐打破污染物总量的地域隔离,不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大气和水都会流动,长三角各城市距离这么近,环境质量的好坏是一体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史留青说。

  2023年6月,三省一市明确以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为交易主体——这是一项全新的指标,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再加上示范区外的安徽广德,各地从零开始,同步打造长三角统一市场。

  虽说两批跨区域的排污权交易数量不大,参与企业有限,但难得的是,参与交易的各个主体已达成共识,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是大势所趋,并且意义非凡。

  与此同时,三省一市正在各自推进各区域范围内排污权交易市场走向成熟。比如,上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完善优化正在研究中,项目由生态环境部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承担。

  今年4月,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专班技术组会议上,研究讨论《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长三角试点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点扩面增项(新增试点区域、新增污染物指标)、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迭代升级等事宜。

  下一步,三省一市将联合印发三年行动方案和管理办法、推动试点扩面增项、推进交易平台迭代升级,共建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据《解放日报》 作者 巩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