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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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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绍兴日报

法理+情理 村社书记解纷团的“破冰”密码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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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 记者 汤桂平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核心提示:自越城区成立村社书记解纷团以来,本报记者一路入团采访、蹲点跟踪,见证了解纷团的书记们如何将星星之火凝聚成基层治理的耀眼火炬。今天,我们聚焦两起小额赔偿引发矛盾的破解过程,看村社书记与法官如何用乡土智慧破冰解扣,诠释既有“法度”标尺更有“温度”丈量的基层洽谈新范式。

  村委书记助攻

  千元赔偿拉锯战熄火

  近日,在鉴湖街道坡塘村党委书记罗国海的助力下,一起因墙面污损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最终画上句号。曾经因为一笔房屋损耗费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不惜对簿公堂的房东和租客,以1300元的赔偿款达成一致,并当即支付,案结事了。

  这起看似简单却耗费了大量精力的房屋租赁案,堪称是一场拉锯战。记者通过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解读越城区这位网红“书记”的助攻力量。

  事情发生在越城区某街道的一个小区里,引发纠纷的标的是一幢公寓楼下一间大约20平方米的车库。房东是当地一个拆迁户,租客是一个是卖油条的摊主,山东人。房东黄某反映,2022年9月,他通过房屋中介把自家车库出租给了这个山东人,起先并不知道对方是卖油条的,租用前中介说只是储物和休息使用,双方便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为两年。

  去年9月上旬,租客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但想再使用半个月后搬走,这半个月的房租从押金中扣除,黄某同意了。到了9月下旬,当黄某去收房时,却不淡定了:墙面大面积受潮,墙皮脱落严重,地上全是污渍,抽水马桶、床头柜均已损坏不能使用了……

  “这样的房子还怎么外租?”黄某越想越气,他认为肯定是对方平时在车库里蒸包子、炸油条等不当使用造成的。他找到租客理论,要求赔偿,但对方拒绝了。

  无奈之下,黄某只好一纸诉状,将山东油条摊主告上了法院。诉讼中,黄某还列出了一张“赔偿清单”,大大小小的损坏修复共计11处5300余元,扣除550元的押金,黄某要求赔偿4800余元。

  在纠纷诉讼立案之前,人民调解员为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心理预期相差悬殊,最终调解未成,进入诉讼程序。

  “今年3月中旬第一次开庭,双方都出庭了。”承办该案件的王法官说,和其他官司相比,这起纠纷标的额很小,双方却宁愿对簿公堂,且不愿意调解。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各持己见,一个说自己的房子被破坏需要赔偿,一个说从自己开始搬进去房子就是如此;一个说最多赔偿1000元,一个说赔偿额不能少于3000元。

  针对双方争议,王法官提出踏勘现场,再判断下一步处理方法。可到了现场,王法官发现无法判断污损造成的具体时间。

  王法官为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先站在油条摊主的立场,分析污损造成的主客观因素,然后站在房东的角度考虑问题。一番话后,原先态度强硬的两人,情绪逐渐有所缓和,但对赔偿金额仍持有异议,油条摊主觉得房东给出的价格过高。于是王法官让双方回去冷静一下,另约时间调解。

  王法官认为该案仅涉及千元纠纷,如果协调不好,鉴定因果关系会导致双方诉讼成本增加,也不利于案结事了。为尽快解决纠纷,她想到解纷团成员罗国海对材料、人工等装修方面的事宜应该比较在行,可以助一把力。当天傍晚,她就向罗国海讲述了案件情况,罗国海当即决定约时间调解。

  不日,罗国海对接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我对装修行业有所了解,你的车库人工、材料费用要不了3000元。”罗国海对房东说,“客观地讲,房子出租使用,肯定会有损耗,不可能越租越好。但如果不是损坏太离谱,相信你也不会为了这点小钱打官司。”

  罗国海提出了合理方案,但双方还是有点迟疑。他又说道:“王法官已经和你们说过‘污损鉴定’费用高,关键鉴定也不足以说明出租前的状态。就像我们农村,一动用挖掘机,马上就有村民反映自家房子受影响开裂了,但村民拿不出证据证明之前没有开裂,鉴定也没用。所以对于房东来说,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打官司,还不如好好把房子收拾收拾,迎接新租客。但这次出租之前,最好双方能够先留些证据,以合同的形式把‘原貌’描述清楚……”

  经过几天的冷静以及罗国海的现场劝说,双方最终接受了罗国海提出的方案,山东油条摊主同意按罗国海提出的协调方案支付1300元;而房东了解到调解人员是网红村坡塘云松村的罗国海书记,表达了对他的信任。当天上午,油条摊主通过罗国海向房东转账1300元修复费。事后,房东向法院申请撤诉。

  罗国海说,法律法规的解释应用,或许法官更专业,但很多时候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一些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村社书记们”还是能发挥积极作用的。

  “类似的纠纷,农村里还是比较多见的。”罗国海说,“王法官前期跟他们释法说理时,矛盾双方是明白利弊得失的,我加入后,站在各自的立场分析问题,再讲些自己的生活经验,他们终于接受了调解方案。”

  社区书记把脉,乡里乡亲线上握手言和

  “我感受到,‘信任’的力量很强大。”近日,迪荡街道洞桥社区党委书记陈芳芳成功化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兴奋地向记者发来“捷报”。原来,因为一笔4000元的装修款至今未付,装修工和业主剑拔弩张,准备对簿公堂。不过,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经过陈芳芳这位社区党委书记的“线上”调解,最终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陈芳芳说,纠纷之所以成功化解,来自大家对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的信任。

  事情得从潘师傅家的公寓房装修说起。装修工顾师傅和潘先生本是乡里乡亲,都是沥海街道人。正因如此,去年年初,潘先生委托顾师傅帮他装修一套安置小区的公寓房。双方约定,待装修完毕后再结算全款。去年3月份,房子装修好了,还剩尾款4000元,双方约定于当年7月份支付,潘先生出具欠条一张。然而,直至今年潘先生还没有付尾款。顾师傅多次催讨未果后,于今年3月一纸诉状将潘先生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位社区党委书记陈芳芳为何管起了这桩“闲事”呢?去年,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成立,陈芳芳成了书记解纷团一员。今年4月初,越城法院收到顾先生诉求予以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并没有多大过节,便有意委托村社书记解纷团做工作,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一任务便落到了陈芳芳手里。“为了一笔4000元的欠款打官司,我也觉得没必要。”陈芳芳说。因为法官给予的信任,她也有心“管”起了这茬事,“脑补”这类纠纷调处需要注意的话术。

  多年的社区工作经历,让陈芳芳对处理各种邻里间鸡毛蒜皮的事已颇有经验。但是要取得素未谋面的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显然并不容易。4月8日,她打通原告顾师傅的电话时,便先碰了一鼻子灰。“对方一开口便要‘法庭上见’,并坚决表示‘不撤诉’。”陈芳芳说,半天劝说下来,她很快摸清了顾师傅的心思:不为钱,就为一口气……

  那么,站在被告角度,4000元尾款为何不肯付呢?经过和潘先生的一番沟通,她很快意识到症结所在。原来,潘先生早就准备按约定时间支付尾款,但顾师傅一直没有急着来拿尾款,而潘先生在查看新装修房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电线裸露,地砖凸起。除装修外,顾先生原先承诺“负责外租”,因为市场行情走势,一直没有兑现……综合这些因素,这笔尾款潘先生仅愿意支付2000元。

  接下来的10多天时间里,陈芳芳绞尽脑汁。从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安抚双方情绪,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的态度从一开始的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到后来慢慢“松口”。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解开了心结,达成一致意向,潘先生结付3000元尾款,顾师傅当场撕毁欠条,同意撤诉。

  最后,3000元的尾款通过陈芳芳这位“中间人”的微信转给了顾师傅。对于这起纠纷,陈芳芳说:“我和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见过面,能够通过线上聊天把矛盾化解,我心里还蛮有成就感的。”

  记者手记

  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的故事,就如一本基层治理的启示录。当两起标的额不足5000元的纠纷出现在眼前,我感觉触摸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层肌理。

  两起纠纷标的额虽小,却一度让当事人剑拔弩张。有趣的是,当法官的“法理”遇上村社书记的“情理”,当“书记解法”遇上“家长里短”,这场充满烟火气的基层治理“二重奏”,竟奏出了别样的和谐韵律。

  梳理两个书记的故事不难看出,解纷团的“破冰密码”,是用“熟人社会”思维解决“陌生人矛盾”。在当事双方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认知僵局时,村社书记的独特价值凸显,他们既是“体制内的自己人”,又是懂方言、知民情的“隔壁邻居”。罗国海书记一句“农村里房子出租哪能没损耗”瞬间拉近与房东的距离,又用“挖掘机震裂房屋难举证”的乡土案例消解租客的对抗心理;陈芳芳书记先听装修工“要一口气”的委屈,再帮业主梳理“电线裸露”的合理诉求,让双方从“争对错”转向“找平衡”。这种“把法理揉碎了讲情理”的方式,恰是破解基层纠纷“最后一公里”的密钥。

  解决基层矛盾,解纷团用的是“情绪经济学”。两起纠纷僵持半年的根源,不仅仅是金钱争议,更在于情绪对抗。不争馒头争口气,双方都是为了一口气而对簿公堂。村社书记的介入,本质上是一场精准的“情绪管理”:

  给情绪一个出口:罗国海没有急于否定房东的损失,而是先肯定“换谁都会心疼”;陈芳芳听完装修工的抱怨后,直言“拖欠尾款确实伤感情”,让当事人感受到被理解被尊重的慰藉。

  给争议一个台阶:解纷团巧妙运用“行业经验”替代冰冷鉴定。罗国海以装修市场价拆解5000元清单,陈芳芳用“市场行情变化”解释租房承诺落空,将抽象的法律争议转化为具体的生活场景,让双方从“必须赢”转向“可以让”。

  给关系一个警醒:罗国海提醒房东“多一个朋友多条路”,陈芳芳建议双方“留证据写清合同”,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为未来相处埋下“合规种子”。

  当城市化进程让“陌生人社会”成为常态,传统“宗族调解”“邻里说和”逐渐式微,如何在法治框架内重建“熟人信任”?这两起“微纠纷”照见“大治理”的答案,即是“法理打底、情理润色、土法增效”的复合模式:法官提前介入释明鉴定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等法律风险,为调解划定“法律基线”;书记用乡音俗语、生活经验软化当事人对抗心理,让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从“现场踏勘聊装修”到“微信转账当中间人”,解纷团灵活运用“土办法”提升效率,让纠纷解决更接“地气”。

  基层治理的最高境界,不是“案结事了”的冰冷终结,而是“心服口服”的温暖开始。村社书记解纷团的价值,正在于用“带着温度的规则”“裹着人情的法治”,让每一起“鸡毛蒜皮”的化解,都成为基层信任网络的构建,让法治精神与乡土智慧在和解中悄然生长。

  这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小事不拖、大事不躲,用“书记解法”解百姓心结,让基层治理既有力度,更接地气。

  罗国海(右一)调解纠纷现场。

  陈芳芳(右二)正在为矛盾双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