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余新恒泉包装箱厂内涉嫌违建的无主公告
日期:10-09
我局发现余新镇84号嘉兴市余新恒泉包装箱厂区内共有5处涉嫌违建,具体为:建筑1位于厂区内南侧合法建筑物的西北侧,为一层彩钢棚,面积为44㎡;建筑2附着于建筑1的东北侧,整体由彩钢搭建,面积为277.72㎡;建筑3位于厂区内西北侧,为彩钢搭建的顶棚,面积为21.8㎡;建筑4处位于厂区内北侧,为二层钢混结构建筑物,面积为557.3㎡;建筑5位于厂区内西北侧,为一层钢混结构建筑物,面积为5.34㎡。
经调查,尚无法确定上述5处建筑物的建设者,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我局特发本公告。请相关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余新中队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我局将对上述建筑物依法予以处置。
地址:余新镇新达路561号
联系人:王燕青
电话:83166977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