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王雪军
本报讯 住宅小区楼顶属于建筑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个人私自占用、改造和搭建。然而,仍有个别居民为了拓展私人空间,打起了楼顶的主意。
近日,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新港花苑小区有住户正在筹备楼顶阳光房违建施工。接到线索后,执法队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经现场核实,该住户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私自筹备楼顶搭建工程。此时,水泥、砂石、钢材等施工物料已全部搬运至楼顶区域,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
“如果再晚一步,框架可能就立起来了。”结合现场实际,执法队员当即对该起违建行为予以紧急叫停,并向当事人细致剖析违建危害,“一方面,楼顶私自搭建会大幅增加屋面荷载,改变建筑原始受力结构,长期易造成墙体开裂、屋面破损等,严重影响楼下住户正常居住;另一方面,后期加装的阳光房框架、玻璃面板等构件不属于建筑原有配套设施,抗风、抗压、抗震性能不达标,易发生松动、脱落、坠落,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情理劝导,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和风险,主动承认错误,郑重承诺立即终止所有搭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清理、搬运楼顶堆放的各类建材,彻底消除违建隐患,后续绝不私自开展违法搭建。
“少数居民为了拓展私人空间,擅自占用楼顶搭建阳光房、构筑物,不仅破坏楼宇原有建筑结构、损毁屋面防水隔热设施、侵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而且极易造成屋面承重过载、积水渗漏。”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蒉胜军表示,楼顶违建是基层违建治理和安全管控的重点、难点问题,治理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接下来,该区(街道)将继续筑牢违建管控防线,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工作原则,加密辖区各住宅小区常态化巡查频次,实行常态化巡查、动态化管控。同时,持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搭建全民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违建普法进小区宣传,引导辖区居民共同维护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