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规落地,这类“成瘾物”千万别碰
日期:06-08
N晚报记者 陈 强 通讯员 徐卉婷
本报讯 前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海宁公安于近日依法查处一起吸食替来他明违法案件,吸食人员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这是今年5月12日《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实施以来,嘉兴处罚的首例涉替来他明吸食处罚案件。
据了解,替来他明是一种兽用麻醉剂的主要成分,用于宠物或者小型动物的麻醉。我国目前未批准含替来他明成分物质用于人体,自2024年7月15日起,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将其合成物“盐酸替来他明”作为兽用麻醉药品和处方药予以严格监管。
替来他明的危害不容小觑。少量摄入替来他明会有较强兴奋感并出现幻觉,随后会持续产生胸闷、心慌、四肢乏力等症状,长期过量吸食会导致人体全身麻醉、意识模糊,造成永久性神经损伤,并导致吸食者产生依赖,具有较强成瘾性。为牟取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会将替来他明混入酒水、饮料,或者制成“电子烟”对外贩卖,引诱他人吸食。
近年来,以替来他明、“笑气”为代表的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滥用在我省呈现快速蔓延势头,部分人员抱着“不是毒品、尝一口没事”的侥幸心理尝试,最终陷入成瘾深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
为整治乱象,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出台临时管制新规,5月12日,《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开始实施,对成瘾性有害物质替来他明、“笑气”实施临时管制,吸食、滥用均属违法行为。
“管制不是终点,严打才是常态。”海宁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通过紧盯娱乐场所、私下交易渠道等措施,持续严查吸食替来他明等成瘾性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坚决守牢群众健康防线,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擦亮双眼,远离来路不明的饮料、网红“电子烟”等物品,珍爱身体健康,发现涉毒线索及时报警,对一切涉毒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