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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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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影响采光野蛮砍伐 业委会向肇事者索赔

日期: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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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朱建祥

  

  去年4月,南湖区东栅街道某小区一楼业主刘女士因树木影响采光,私自叫人进小区砍伐树木。去年10月,被砍伤的树木树叶全部脱落,受伤树木死亡。小区部分业主对毁绿事件反应不一,物业公司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时无回音。

  此事引起小区业委会的重视,认为小区树木属全体业主所有,一楼业主刘女士私自砍伐公共区域树木的行为,侵犯全体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共有权,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出相应查处。对此,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向肇事人刘女士提出索赔,但刘女士对赔偿金额不予认可,双方初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近来,此次业主毁树事件引起所在社区党委的重视,社区安排社区调委会老娘舅介入调解。

  

  实地核查固定相关证据

  老娘舅首先找到物业经理,一起到树木砍伐现场确认被砍树木的树种、树龄直径大小等信息,通过提取物业提供的影像证据,了解砍伐前后的情况形成事实链。

  老娘舅分别与肇事业主、业委会、物业沟通。物业经理认为此事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必须解决,都要起到警示作用,以防止今后小区内再次发生毁坏绿化现象。

  老娘舅上门倾听肇事业主的诉求,肇事业主说明砍伐的初衷(如采光影响程度,是否曾尝试跟物业沟通过),老娘舅向当事业主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需承担的毁坏公共绿化的相应责任。通过谈话,业主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

  调解之前,老娘舅先召集4位业委会成员,听取他们对这起事件的诉求和看法,强调业委会需明确向肇事业主索赔的依据(如树木评估价值、补种需多少费用等),确保调解过程中有章可循。

  物业方之前已征询绿化专业人员对树木品种、树木大小及价值估价方面的内容。为周全起见,老娘舅专程征询园林部门人士的看法及意见,为后续调解赔偿金额协商提供客观依据。

  层层推进达成赔偿协议

  调解开始,事实陈述由老娘舅主持,他组织各方面对面沟通,先让肇事业主说明砍伐原因与过程,再让业委会陈述树本属于业主共有财产、肇事业主私自砍伐的事实及对小区环境、全体业主权益的损害。老娘舅在听取各方诉求中不打断、不评判,确保双方完整表达。

  老娘舅结合《民法典》及《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向肇事业主明确:小区树木属全体业主共有,个人无权私自砍伐,无论基于何种理由,擅自砍伐致树木死亡的,均已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业委会说明,调解的核心是坐下来对赔偿款确定一个核心的数额,弥补损失、化解纠纷,需兼顾合理性,避免过度索赔。

  老娘舅引导肇事业主正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过错性,明确其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赔偿数额上,业委会提出了具体的数额,但业主有不同意见。老娘舅出示前期收集的证据、法律法规条文及类似案例,随后又单独做业主工作,拉近金额方面的差距。

  在老娘舅的不懈引导下,双方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业主一次性赔偿5000元,专项用于小区绿化补种、养护,微信支付到业委会的账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因采光问题,小区树木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这类案例在许多小区都有发生,这已是一个需要多方关注的问题。对于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须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普法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建设,避免类似事件频繁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小区环境,让全体业主的居家生活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