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梅晓民
“敬惜字纸”是我国文化传统中的一种良好美德,代表着古人敬重文化的思想。相传,中国文字是由上古黄帝的史官仓颉创造发明的,所以历代的帝王将相和平民百姓对文化都相当敬重,并爱屋及乌,对写有文字的纸张(即字纸)表示尊敬和爱惜。古人认为,字是人的根源和灵魂,践污字纸等同于污蔑孔孟圣人,其罪孽与不敬神佛、不孝父母同罪。“敬惜字者,畏圣言之君子也,不敬惜字者,侮圣言之小人也。”(李超孙《梅溪惜字局记》)
王店镇上的惜字局创办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当时镇上有一名叫张乾的士绅重视读书,尤敬惜字,除了自己爱惜字纸外,还十分痛惜别人将写过字的纸张随便丢弃的不文明行为。在得到州丞张国礼的支持后,即在东市梢的梅溪禅院创建惜字局,设立惜字亭。“贮之有库,焚之有炉”,日常工作委派镇上的读书人金荪负责,同时雇穷苦的人每天四处搜集写有片言只语的纸张,以每斤字纸付钱4文收购,若碰到只拾到少许字纸而家中已无米的或斤两不足的贫困者,也以足数付钱收购。收集的字纸均于每月15日在惜字亭焚化,大家都称赞这是一件既惜字又济贫的好事善事。当时镇上开有不少典当衣物的当铺,老板将典当人姓名及衣物名称书写在木片上作为凭据,而这些写有文字的木片待无用后便常常被践踏在地上。金荪负责惜字局后,便将木片“购而焚之”,其资金则由张乾一人承担。梅里学者、诗人李超孙为此特撰《梅溪惜字局记》给予褒奖。
道光年间,由负责掌管地方教育的徐林衡募捐担任惜字局经理,可惜梅溪禅院和惜字亭不久遭兵毁,惜字活动只得停止。同治三年(1864),在秀才周学濂的倡议下,集资重建惜字亭,继续按照原有方法开展惜字活动。至民国初年,仍由里人周子英负责收买字纸在梅溪庵惜字亭焚化。另据《梅里备志》记载,光绪十四年(1888),在嘉会乡官弄口(现王店镇建南村)的文昌阁旁也曾设惜字所,每月雇工四处搜集字纸焚化。
从乾隆三十八年(1773)至20世纪初,王店镇的惜字活动延续了一百四十多年。这种珍惜文字、敬重文化的精神,不仅在历史上有其积极作用,在当今社会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