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近日,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在“雷霆一号”执法行动中查处一起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某机械制造企业调漆间内使用非水性漆,却未设置任何通风设施。目前,该企业已被嘉兴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该隐患为何被定性为“重大”?
机械行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其涂装工艺经常会使用到大量含有机溶剂(如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等)的油漆,这些含有机溶剂的油漆在调漆间内进行调配作业过程中,会持续挥发易燃易爆气体(如二甲苯、丙酮等)。
由于调漆间往往有洁净要求,且空间狭小,如未安装通风设施,这些挥发的有机溶剂气体在密闭空间内不断积聚,一旦达到爆炸极限,整个调漆房空间便形成可怕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哪怕是一点人体静电、电气火花,都极可能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七条第七项明确规定“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类场所若无有效通风,等于将员工置于“隐形炸弹”之中。
执法现场:隐患重重,险象环生
检查发现,事发企业的调漆间位于车间角落,面积约8平方米,内部堆放多桶非水性油漆及稀释剂,且有一台电子秤正在充电,无机械排风系统。“我们觉得开个门缝就够了……”企业负责人坦言。
然而,自然通风无法满足每小时不少于15次的换气要求,根本无法有效稀释空气中高浓度易燃液体蒸汽。更危险的是,在充满易燃蒸汽的环境中给电子设备充电,无异于“火上浇油”。
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
针对该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调漆作业,并明确整改要求:
1.必须安装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通风系统,确保换气次数≥15次/小时,排风口朝向室外;
2.必须同步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且现场检测报警信号应同时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进行显示报警;
3.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使用。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应急提醒
全市机械、轻工行业涉及喷漆作业的相关企业请注意:
只要使用非水性漆,调漆间就必须配备通风设施——这是法律红线,不是“可选项”;
通风不是“开窗就行”,必须是防爆型机械通风,且换气量达标;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组织作业的,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不能“将就”,更不能“侥幸”。
一次省下的设备投入,可能换来无法挽回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