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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烟花虽美,别让“气氛”变“火气”

日期: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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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热线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讯员 李玲

  

  烟花爆竹是不少人心中节假日的“气氛担当”,但因为燃放或储存不当等原因,它们也可能成为违法甚至犯罪的“导火线”。元宵节将至,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特别发布了一份烟花爆竹“燃放指南”,提醒大家在享受烟花之美的同时,更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这些教训请牢记

  不久前,海盐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在通元镇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市民鲍某家中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在其住所内查获包装完好的烟花爆竹15箱及部分零散制品,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24.84公斤。这些烟花爆竹未经专业安全评估存储,也未采取任何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存放在居民住宅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据鲍某交代,其通过抖音平台看到他人售卖烟花爆竹的信息后,便通过私信联系购买,购得后将全部物品储存在通元镇的家中。目前,相关烟花爆竹已被存放至烟花爆竹专用存储仓库,鲍某也已被依法处罚。海盐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连日来,海盐公安联动县应急管理局查处了3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25人受到行政处罚。

  近期,秀洲区公安分局王店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在一民房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余箱。经查,嫌疑人在未取得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并租房囤货。目前,嫌疑人已被秀洲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收好这份“燃放指南”

  春节假期刚过,元宵节又将到来。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绚烂的烟花固然美丽,但安全更为重要。大家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让美好与安全一同绽放。

  “我们前期已公布全市18个镇(街道)的184家零售店名单,请广大市民前往这些正规零售店购买合格产品。”该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应选择空旷地带,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如有杂物堆放的阳台)等地,防止引发火灾;同时要远离城市下水道井口、化粪池及公厕坑口,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沼气等易燃易爆气体。

  “熊孩子”放烟花点燃了姥姥家的柴垛,孩子放烟花把妈妈的羽绒服点着了……每年新春前后,网络上都会出现类似案例,看似好笑,实则安全隐患不小。记者也提醒大家,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全程看护;燃放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立即靠近查看,谨防二次爆炸。另外,家庭如需存放烟花爆竹,应做到“时间短、数量少”,注意远离火源,避免潮湿和雨淋,以防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