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黄凯洁
本报讯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的旺季,却也是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近日,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会同县应急管理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经查,发现汪某涉嫌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12月5日下午,海盐警方发现嫌疑人汪某正在驾车转运烟花爆竹,随即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当场截获嫌疑人车辆。执法人员在汪某车内查获大小不一、种类繁多的烟花爆竹,有“财神福到”“富贵”“亿万富翁”等品类。经核实,现场共有烟花爆竹46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汪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海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类危险物质,擅自储存在民房车库、储藏室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