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宋洋
本报讯 近日,海宁警方在“冬季行动”中精准研判,迅速出击,成功抓获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通讯中转服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相信所谓“时薪700元”的兼职广告,沦为诈骗“工具人”,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9日,海宁警方接到线索,有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当天下午,黄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出租房内,将正在操作两部手机实施犯罪的王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
到案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今年10月,他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被一则“接通电话,不用开口,时薪700元”的兼职广告吸引,他扫描了广告上的二维码,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接受了简单的“培训”。原来所谓的“不开口赚钱”,就是使用两部手机,一部通过网络软件与对方保持通话,另一部则用于拨打对方提供的名单上的电话。电话接通后,他便将两部手机的扬声器相对放置,充当一个无声的“通讯桥梁”。王某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但对方承诺高额报酬的诱惑最终让他突破了自己的底线。在之后的时间里,他屡次通过“手机口”帮助诈骗团伙拨打电话,获取非法利益共计6000余元,直至被海宁警方抓获。
这种通话方式,帮助诈骗团伙隐匿了真实来电的归属地,极大增加了诈骗的迷惑性和警方追踪的难度。像王某这样的做法,即便没有获得非法报酬,其行为也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任何宣称“零门槛、高回报、只需拨打电话”的兼职基本都是骗局,其本质都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或参与所谓的“手机口”兼职,违法犯罪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