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国伟
通 讯 员 高溢冰 汤真言
早期项目不敢投,总额小、回报周期长的项目不愿投……这些现状曾在国有投资基金领域较为普遍。究其原因,是受考核机制、风险偏好等多重因素约束。而“担心有风险”“害怕出了事情被问责”,也是常见的主观考虑。
近期,《嘉兴市国有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施行,将有力破解国有投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困局。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的顺利出台,离不开嘉兴政协的助力。
《指导意见》中的政协“声音”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一直是市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领域。
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9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盘活国企闲置资产,推进市本级都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建议》,就提出了分类施策、优化综合配套服务等建议。
今年4月,市政协九届六十九次主席会议举行,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开展“请你来协商”专题协商会暨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协商会上,市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例如,市政协委员、浙江清华长三院深根办副主任、浙华(嘉兴)氢能研究公司董事长鞠全提出了引入刚性指标设定、完善免责内容清单化管理等建议。
政协委员有呼声,政府部门有回应。
相关部门在协商会现场对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及时回应,政协委员的建议也被积极采纳进《指导意见》。市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中4个基本原则中的3个,都吸纳了政协委员建议,这3个原则分别是目标导向原则、全生命周期评价原则和尽职容亏原则。此外,《指导意见》中“细化落实和评估”部分的加强工作衔接方面,同样吸纳了政协委员建议。
市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为《指导意见》的完善注入了智慧动能和实践活力。“调研充分扎实、委员实践经验丰富,是这些建议得以吸纳的重要原因。”市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政协将持续关注国资国企改革,为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贡献更多政协智慧。
免责“定心丸”带来投资新变化
《指导意见》施行已有一段时间,国资国企特别是国有投资基金领域对《指导意见》的反馈如何?
“《指导意见》的出台,打消了国资基金在投资项目时的许多顾虑,让我们在投资时更有底气!”嘉兴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益平认为,《指导意见》对尽职免责的条件和情形进行了详细划分,有助于打消国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问责顾虑”。
俞益平坦言,在之前选择投资项目时,对于一些早期项目确实存在诸多顾虑,《指导意见》的施行,则为国资基金注入了“强心剂”,该公司相关制度也发生了细微变化,比如在基金投资组合中配比了20%左右的早期项目额度。
“我们这段时间正在对接一个纳米行业项目投资事宜,计划对这一早期项目进行‘早投资’。”俞益平笑着说道,这些变化都是《指导意见》赋予的底气。
农静是上海交大科技园嘉兴有限公司孵化器副主任,她所在的孵化器从2009年至今已孵化出近千个科创型企业。在和这些初创企业打交道时,农静了解到他们在争取国资基金投资时常常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困境。
“《指导意见》对这些早期科创型企业来讲,是极大的利好消息。”农静认为,相比于发展成熟后国资基金的“锦上添花”,这些企业更需要在发展前期就介入投资的“雪中送炭”。农静告诉记者,几个初创企业正在积极争取国资基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