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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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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全市首批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核发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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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周 赦 钱娴静

  

  本报讯 日前,3家单位正式取得全市首批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嘉兴市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迈出成功一步。

  记者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分别向市气象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核发共4张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通过试点探索输变电工程、气象雷达、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设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创新探索电磁辐射排污许可管理模式。

  据悉,核发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根据相关法规,将电磁辐射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能确保对电磁辐射的科学规范监管。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今年3月,我市入选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城市。对此,我市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嘉兴市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部署会、电磁辐射排污许可工作培训会等;在省生态环境厅、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指导下,组织试点单位开展行业调查排摸,选取典型类型项目,开展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填报工作,编制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组织试点单位开展电磁辐射自行监测工作,并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诸多管理和技术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作为浙江省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在试点工作中,初步构建了部门企业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基本掌握了试点设施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情况、探索了电磁辐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实践,形成了电磁辐射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等多项试点成果,为国家开展电磁辐射排污许可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嘉兴市将持续深化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为将电磁辐射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探索可行路径,努力为国家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提供“嘉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