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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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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食品安全维权陷“证据困局” 监管部门和律师联手支招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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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陈 强 朱 鑫

  

  海宁一对父子餐后染上沙门菌,却因“仅1人投诉”“只是合理怀疑”难以推动涉事食材检测,陷入“维权”困境(注:《南湖晚报》9月25日推出报道《这件烦心事该怎么解?》)。日常生活中,类似的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并非个例,那么消费者遭遇此类问题,究竟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监管部门与法律界人士,为消费者梳理维权路径。

  

  监管部门:小餐馆普遍不留样,消费者投诉要趁早

  针对阿东父子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嘉兴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监管层面来看,海宁这起纠纷的核心痛点在于投诉时间较晚,因小餐馆普遍存在不留样的情况,导致事后无法采样检测化验,造成关键证据缺失。

  该负责人强调,市场监管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开展与投诉相关的针对性检查,对于涉及投诉的食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样检测。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因此,消费者遭遇食品安全问题后,第一时间投诉是关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第一时间接到投诉,不仅会调查取样检测,也会联系疾控部门介入,推动问题圆满解决。”

  

  律师建议:保留证据后,尽早向多部门投诉

  阿东告诉记者,如果不是9月12日浙大二院的医生打来电话,进行了流行病学询问,他也不会去投诉,此时距离就餐时间已过去3天。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旭升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餐馆被合理怀疑与食品安全事件有关时,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对涉事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这不仅是维护消费者个人权益的需要,更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但投诉的时间晚了,难以对涉事食材进行抽样检测,进一步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放大了矛盾。”他说,除检测现有食材外,监管部门还应核查涉事批次食材的进货台账、消毒记录等关键信息,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赵旭升强调,维权的核心在于证据留存。一旦遭遇疑似食品安全问题导致身体不适,首先要保留好消费记录(如发票、支付凭证、点餐小票等)、就医证明(病历本、诊断书)、检测报告(如感染检测结果、病理分析报告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基础。

  其次,要尽早向多部门投诉举报,除市场监管部门外,还可向疾控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借助多部门的力量促使问题得到重视和彻查,避免单一渠道投诉可能出现的信息滞后或处理不力问题。

  “若通过投诉仍无法解决纠纷,消费者可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赵旭升表示,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要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激动遗漏关键证据收集,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唯有消费者主动维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法律提供坚实保障,才能打破食品安全维权中的‘证据困境’,让‘舌尖上的安全’真正得到守护。”赵旭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