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果农吃下“定心丸”
日期:09-25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韩燕
今年7月,南湖区凤桥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葡萄买卖合同纠纷,以人民调解的灵活性与司法确认的权威性为双引擎,为当事人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实现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022年,刘敏4次向果农朱林收购葡萄,金额有20余万元,由于市场行情不佳,产品价格下跌导致亏损严重,因此,刘敏一直没有向朱林支付货款,后经多次催要,朱林也只要回了5万余元葡萄款。截至2024年2月,刘敏尚欠朱林葡萄款15万元。后经双方协商,刘敏出具欠条约定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2024年年底结清,但在2024年期间,刘敏又支付给朱林5万元后,又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偿还,目前尚有欠款10万元至今未付,双方私下多次协商未果发生争议,无奈之下朱林来到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案件受理后,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娘舅杨炳祥认真听取事件的起因经过,在了解、核实具体情况后积极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联系,以求尽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来到凤桥司法所,大家对买卖葡萄的事实及金额并无争议,至于10万元欠款,刘敏依然表示近两年来经济效益不好,手头无大量流动资金,因此无法偿还。
针对这起案件,老娘舅杨炳祥坚持释法说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耐心梳理双方责任义务,引导换位思考。一方面向刘敏阐明法律规定,强调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以情理为入口耐心疏导朱林的情绪,引导其设身处地理解刘敏的困境。同时,考虑双方多年的合作情谊,劝说双方何苦为“赌气”造成两败俱伤?
经过3小时“法律”加“情理”的双重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朱林也同意了分期支付的建议。
在随后的背对背调解中,朱林向杨炳祥提出疑问,表示由于刘敏此前的欠条承诺未如期达成,若是今天签订调解协议后依然不还钱,自己该如何是好?杨炳祥给出有效意见:可先行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就是‘法律保险’,若刘敏拒不履行还款协议,可凭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杨炳祥现场向朱林普法。
最终,在老娘舅的不断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敏承诺自2025年8月起,每月10日支付给朱林葡萄款项5000元,直到将10万元葡萄欠款全部还清为止,为保障调解协议顺利如期履行,彻底消除当事人对“空协议”的顾虑,凤桥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法庭主动对接,帮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凤桥法庭严格审查协议内容,确认系双方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法规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司法确认流程,出具了确认裁定书,为人民调解协议书戴上“紧箍咒”,给纠纷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凤桥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多元化解机制,既发挥了人民调解不收费、效果好的特点,又发挥了司法确认效率高、可执行的优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