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不相让”到获得10万元赔偿
日期:08-08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韩 燕
“都过了这么久,我的事情还没有解决。”近日,南湖区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一起拖了三年之久的意外伤害赔偿纠纷案,申请人汤玉文在凤桥镇某村的新农田建设项目中受伤,但由于多种原因,善后事宜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
开工两日受伤
多次协商无果
凤桥司法所老娘舅杨炳祥在受理案件后调查发现,2022年,某建筑公司承包了凤桥镇某村新农田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林云承包该项目,后林云又转包给本地包工头张沛进行施工。当事人汤玉文是张沛请来的施工人员,没想到才开工两天,汤玉文就被一块倒塌的水泥建筑物砸伤,后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创伤性肾破裂、创伤性脾破裂、多发肋骨骨折等,共住院23天。
事故发生后,汤玉文率先找到了包工头张沛要求其赔偿,而张沛表示自己是承包一方,要赔偿应该找到某建筑公司,找项目负责人林云才对。三方当事人在第一次坐下来谈判时,大家都互不相让,此后,村委会也介入过调解,但终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而不了了之,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伤残鉴定一出
部门联动调解
在休养了一年后,一次偶然机会,汤玉文遇到了一位律师朋友,律师建议他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只要鉴定结果显示有伤残等级,就可以此再次去申请调解或者起诉,到时候会事半功倍。
经过鉴定,汤玉文为十级伤残。日前,他找到了凤桥镇村镇建设办,要求协同凤桥司法所展开二次调解。
为尽快妥善处置纠纷,由凤桥司法所牵头,组织凤桥派出所、村镇建设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了联合调解小组。次日上午,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林云以及包工头张沛等人如约来到凤桥司法所参与调解。
“受伤是事实,但他不是我公司员工,是包工头张沛叫来的,而且我们已经支付了4万多元医药费了,现在工程款都结清了,不应该由我们来赔偿。”项目负责人林云说。“人是我叫来的,但我们之间也没有劳动合同,何况他才干了两天,要我赔我也很‘受伤’。”包工头张沛认为自己不应该负全责。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谁都不愿意赔偿。
厘清劳动关系
破解纠纷僵局
老娘舅杨炳祥针对汤玉文受伤的事实,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十级伤残标准,为众人仔细算了一笔账。首先,某建筑公司既然承包了某村的新农田建设项目,就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对于施工人员受伤,不能说事不关己,推卸责任;其次,包工头张沛虽然未与汤玉文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务合同关系,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目前根据十级伤残标准,赔偿金额也十分清楚,纠纷焦点只是各方需承担多少比例。
在调解小组的释法说理、耐心协调以及参照本地同类案例的赔偿情况进行比较说明后,三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加之老娘舅以情入理,各方调解单位共同努力,林云和张沛最终同意共同向汤玉文支付一次性赔偿金10万元。协议书签订的那一刻,这场历时三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老娘舅有话说
一场持续三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司法所“吹哨”、部门“报到”,派出所等部门汇聚合力,利用“三所一庭”联合调解得到了妥善化解,真正做到了“抓前端、治未病”,避免了去法院打官司,也让当事人尽早获得了赔偿。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