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李 林 钱亚英
近日,南湖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老娘舅,以专业和温情成功调解一起因中医理疗致烫伤引发的医患纠纷,为八旬老人张大爷讨回了赔偿款。
今年年初,张大爷为治疗疾病到嘉兴某护理院(以下简称院方)进行中医理疗,在进行拔罐理疗时,因技师操作失误导致张大爷背部被严重烫伤。事发后,张大爷前往医院治疗,直至7月初才痊愈。张大爷多次与院方协商赔偿费用未果,后投诉至南湖区卫健委,南湖区卫健委将案件引导至南湖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事实面前,院方承认是工作人员拔火罐时间把控不当导致张大爷受伤,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张大爷的赔偿诉求明显偏高,院方对赔偿也有相关规定,双方对具体赔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老娘舅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敏锐抓住双方争议焦点,结合法理与情理释明纠纷的利害关系。
老娘舅向院方表示:《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张大爷被烫伤是事实,工作人员在安全保障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院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娘舅向张大爷表示:《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告知张大爷相关赔偿诉求要合理,要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不能凭空捏造。
随后,老娘舅同双方一起梳理核对了张大爷提供的相关票据,并对金额进行确认。同时,老娘舅引导双方,既要维护张大爷一方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医疗机构的实际承受能力。通过老娘舅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双方最终和解。
老娘舅有话说
本案中,老娘舅充分了解情况后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让双方较快认同老娘舅表达的意思,促进了协议达成。张大爷被烫伤是事实,院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大爷虽是受害方,但主张的赔偿要有理有据,不能狮子大开口。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一致协议并现场履行,这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便利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