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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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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湖晚报

嘉兴法院两案入选全省典型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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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 一 通讯员 沈羽石

  

  本报讯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浙江高院发布13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嘉兴法院两案入选。

  杭州某服饰公司申请对桐乡某服饰公司诉前财产保全案

  ——依法灵活保全,“活查封”助企稳经营

  杭州某服饰公司诉称其价值4000余万元的服装寄存在桐乡某服饰公司的仓库时被私自转移,于2023年12月12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就地查封该批服装。

  经现场调查,案外人浙江某电商公司称该批货物系其所有,并提供销售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同时表示已通过直播售出部分服装,如不能依约在24小时之内发货,将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

  鉴于上述情况,法官建议采用“活查封”思路,即浙江某电商公司缴纳与已直播售出服装价值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后可将已售出的服装正常发货,剩余服装暂时不作销售。

  后桐乡法院查明杭州某服饰公司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系案涉服装的所有权人,遂于同年12月14日作出裁定,驳回杭州某服饰公司的保全申请。裁定生效后,法院及时将保证金予以退还。

  本案中,所涉保全货物存在第三方权属争议,法院采取灵活变通的替换保全方式,既保障了诉前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机械司法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危害。法院快速高效作出裁定,第一时间退还保证金70余万元,确保第三方中小微企业如期开展应季服装销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某与嘉善某医院等执行实施案

  ——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多措并举盘活民营企业资产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嘉善某医院、黄山某医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嘉善某医院等三名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合计883.39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嘉善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嘉善某医院名下医疗器械、设备等动产价值1052.23万元,存在使用价值高、拍卖价值低的特点。且该医院经营状况一向良好,周边群众对其医疗服务依赖度高。

  为保障医院正常营业,嘉善法院积极组织和解,李某同意在每月受偿部分款项的前提下对该医院账户解除冻结。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引入第三方朱某和嘉善某信息科技事务所作为嘉善某医院的新股东,并由朱某对本案被执行人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024年7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确认被执行人已将和解协议约定义务全部履行,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及时对医院账户解除冻结。同时将执行重点从债权清偿转化为债权转让,以“债权转让+债转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资金,盘活企业资产,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