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讯员 秀 湖
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市场上的不少在售汽车配备了智能驾驶系统,该功能虽提升了车辆的性能,但也大大增加了驾驶员对智能驾驶的依赖性,存在诸多隐患风险。
不久前,驾驶人宋某在酒后启动智能驾驶系统,在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醉)驾时,非但没有停车配合检查,反而倒车试图逃避。日前,经秀洲区检察院起诉,秀洲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也是嘉兴首个因酒后智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的案件。
智驾≠自动驾驶
5月6日晚,秀洲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设卡检查酒(醉)驾违法行为。晚上8点30分左右,宋某驾驶轿车朝设卡位置行驶而来,发现民警后,他试图倒车逃跑,后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在对宋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经抽血检测,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宋某交代,当天他跟朋友聚餐,喝了白酒和啤酒。聚餐结束后,他就坐进了自己的车内。“汽车绑定了我的手机,我坐进车子,它就会自动启动。”宋某想到自己家离饭店不远,而且车子有智能驾驶系统,便发出语音指令让车子开回家。据宋某交代,启动智能驾驶系统后他只是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直到发现交警后才主动接管车辆,进行了倒车的操作。
严格来说,宋某酒后并未直接操作车辆,为何依旧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智能驾驶系统是一项辅助驾驶功能,并不是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不能取代驾驶员的专注驾驶和准确判断,驾驶员始终是驾驶车辆行为的完全责任人。在驾驶过程中即使开启智能驾驶系统,驾驶员也应保证车辆周边安全,如遇必要情况需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或接管车辆(如适当减速、制动、转向等)。本案中,宋某酒后开启智能驾驶系统,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且存在倒车逃避交警检查的行为,未立即停车主动接受检查,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安全不能放手
类似案例多有发生。5月12日,在京台高速福建南平段,一辆小车撞进施工区域。驾驶人张某称自己独自开车从杭州出发去厦门,至事发时已连续开了八九个小时,于是开启了智能驾驶系统。事发时,他正在打瞌睡,丝毫未发现前方情况。
5月19日,在沈海高速台州段,李某正在体验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没想到系统未精准识别路况,在行驶到一处弯道路段时未正常转弯,而是直冲向左侧的防撞水马,好在未造成人员伤亡。诸如此类,无不提醒驾驶人,驾车不可任性,安全不能放手!
检察官提醒,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只是对人工驾驶的“辅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驾驶疲劳,但任何车企的这项技术目前都还无法实现彻底脱离人工的“自动驾驶”。因此,在使用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时,切记理性看待,勿盲目依赖,做到“手不离方向盘、眼不离前方路”。当然,更不能饮酒或醉酒后依赖车辆辅助驾驶功能驾驶车辆,否则很可能面临法律处罚,承受经济、身体、心理等多重压力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