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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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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碰瓷”前妻 自导自演一出诉讼闹剧

日期: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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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嘉兴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N晚报记者 王 一

  通 讯 员 沈羽石

  

  本报讯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了有效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政法机关正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坚决打击这一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源头防治,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和行为导向作用,日前,浙江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编选发布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嘉兴秀洲法院有一案例入选——

  吴某宣与夏某玲原系夫妻,2018年协议离婚。2019年,夏某玲向吴某宣转账39万元,吴某宣向夏某玲出具收据,注明离婚财产已全部结清。2022年10月,吴某宣在明知其与夏某玲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相关事实,虚构夏某玲仍有22万元款项未支付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夏某玲将吴某宣于2019年所出具收据的照片作为证据提交,证明两人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吴某宣质证否认收据照片中的字迹为本人书写。法院经审查认为,夏某玲提交的收据照片与其本人的陈述、转账备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达到盖然性证明标准,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于同年12月裁定驳回吴某宣起诉,并将吴某宣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于2023年2月对吴某宣虚假诉讼案立案侦查。经鉴定,夏某玲所提供的收据照片中的笔迹系吴某宣的笔迹。

  2024年5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宣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宣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系离婚双方通过协商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约定,是维护双方权益、明确责任义务的重要基石。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就婚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并自行履行完毕,但一方恶意隐瞒相关事实提起诉讼,不仅侵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必须予以严惩。

  在行为人拒不承认虚假诉讼事实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将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凝聚公安、检察合力,在鉴定结论确凿的情况下,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弘扬了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