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邓圆谧
本报讯 记录雨量情况、核实水位情况……昨天上午,在位于杭州塘边的嘉兴水文站,记者看到嘉兴市水利局驻站工作人员沈庆之正在忙碌。“4月15日,我市正式进入法定汛期,雨量、水位等测量频次也要跟上,为的是给水情研判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信息。”沈庆之介绍,作为嘉兴平原水位代表站的嘉兴水文站是南排工程、城防工程等相关水利工程调度开启的主要依据,各类数据至关重要。
记者从嘉兴市水利局了解到,日前,省水利厅组织修订完成了《浙江省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适用全省行政区域内洪水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根据《办法》规定,全省共选用省级洪水预警站12个,其中杭嘉湖东部平原(运河)选用嘉兴站。这标志着,6月1日起,嘉兴承担全省洪水预警新任务。
嘉兴水文站属国家基本站,为监测杭嘉平运河水文要素收集基本水文信息,为杭嘉湖区流域防洪调度提供水文情报预报。根据《办法》规定,洪水预警标准以流域或区域预警站水位为主要指标,依据洪水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至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四色预警等级分别代表一般(小洪水)、较重(中洪水)、严重(大洪水)和特别严重(特大洪水)影响程度。
预警等级一般参照以下标准制定——
洪水蓝色预警: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测继续上涨。
洪水黄色预警: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并预测继续上涨。
洪水橙色预警:水位将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测继续上涨。
洪水红色预警:水位将超过20年一遇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并预测继续上涨。
嘉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规定,预警河段出现险情时,可根据洪水情势和保护对象受威胁程度,提级发布预警信息。省水利厅组织指导全省洪水预警发布工作,负责钱塘江、东苕溪、浦阳江和瓯江干流,以及杭嘉湖东部平原(运河)的洪水预警发布工作。省水文管理中心具体承担省级洪水预警发布工作。嘉兴市根据省、市会商结果同步发布嘉兴主要代表站的洪水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