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马甲”掩人耳目 终究难逃警方的“火眼金睛” N通讯员 王丽文 城市街头,辛勤的外卖小哥送餐的身影穿梭其中,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竟然利用外卖小哥的“马甲”,掩人耳目实施盗窃。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终究难逃警方的“火眼金睛”。 “警察同志,我停在店门口面包车内的电瓶被偷了!”近日,南湖区公安分局新嘉派出所接到黄先生报警,称自己放置在车内的十几个电瓶被窃。接到报警后,民警吴银达迅速赶往现场对涉案车辆开展调查,经过走访周边群众,并对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排查,吴银达很快锁定了一名身穿蓝色外卖服的男子。 深夜,这名男子头戴头盔、身穿外卖服,没有接单的忙碌,也没有超时的急促,他把车停靠在路旁的车边,倒腾一番后将黑手伸向面包车,手法娴熟、作案迅速,得手后迅速离开现场。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用来伪装的衣服竟然成为警方破案的关键线索。经过进一步研判分析,吴银达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某藏匿的出租房位置,并很快将王某某抓获归案,在其住所缴获了被盗的电瓶和作案工具若干。 刚来到派出所时,王某某还心存侥幸,拒不承认偷窃电瓶的行为,但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某最终还是交代了自己偷窃电瓶的犯罪事实。 原来,王某某曾是一名外卖员,家中还保留着工作时的外卖服和头盔,由于手头拮据,便动起了盗窃电瓶的歪心思。他购买扳手、电工钳等工具后,乔装打扮成 “骑手” 模样,专挑凌晨时分作案,且专门挑选路边破旧看起来要报废的车辆。行窃得手后,他将偷来的电瓶放进外卖箱,快速驶离现场。王某某自以为掩饰高明、心思缜密,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早已经被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王某某因盗窃被南湖警方行政拘留9天。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盗意识,停放电动车、汽车时应选择有专人看管的车库、停车场或有监控探头的小区、路口、路灯下,停车后一定要将车锁好再离开,有条件的可将电瓶与车身锁住,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财物被盗,请立即报警,切莫给盗贼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