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讯员 王 玮
本是前途无量的博士研究生,却将自己的高智商用错了地方,不仅被处罚金数十万元,还被判了刑。近日,嘉兴南湖法院审结了一起靠“刷单”抬高流水、伪造虚假业务量的虚假广告案,靠“刷单”伪造了8亿元虚假业务量的张某,最终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刷单”流水如滚雪球般增加
张某是一名博士研究生,2018年,他成立了一家翻译服务公司,主要经营翻译和写作业务。随着新零售不断冲击线下市场,张某陆续收购了一些信誉高的天猫、淘宝店铺,公司的运营方向逐渐转为店铺运营。张某将收购来的店铺以“单坑位”的形式出租给需要的合作商,收取一定的租金、服务费和佣金。
为展开更多合作,张某在全国各地成立了不同的公司,以这些公司的名义收购了20多个高信誉店铺,并招募了于某、李某、胡某等16名员工运营这些店铺。为提升店铺商品销量、排名和信誉度,获得更好的曝光和销量,一些合作商想走“捷径”,于是询问张某是否有“刷单”业务。同时,一些“刷单”平台也主动找上了张某,希望可以达成合作。
“刷单”操作也不难,其实就是各环节事先串通好,由张某支付给“刷单”平台费用,“刷单”平台雇佣“刷手”去张某的网店下单、付款并给出好评,网店发出空包或直接不发货。在此过程中,商家获得了销售量、好评乃至电商平台的补贴,张某作为中间商,可以抽取一定佣金。
在开展“刷单”业务期间,张某负责招揽、联系商家和“刷单”平台,胡某、于某、李某分别担任“运营”和“财务”工作。随着店铺生意越来越多,“刷单”业务的流水也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2021年11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曾查处张某对网络店铺的“刷单”行为,并罚款30万元,但这样的警告并没有让张某收手。
黑色业务链浮出水面
2023年9月,公安机关发现张某公司的异常行为,将其传唤。至此,这条靠“刷单”抬高流水、伪造虚假业务量的黑色业务链浮出水面。截至案发,张某共计“刷单”470万余单,金额高达8.79亿元,非法获利至少1100万元。案发后,张某等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900余万元。
南湖法院审理了该案。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于某、胡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共计43万元。
“刷单”是一种虚假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还破坏了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更会对社会诚信建设造成巨大冲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官提醒广大商家,应恪守法律底线和商业道德,以合法手段和途径提升产品销量,以过硬的质量和服务获得群众好评,如此才是经营正道。急功近利,采取“刷单”等不法手段,最终损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商誉,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得不偿失。